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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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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推进方案

时间:2017-04-20 08:00:00 作者: 来源:

方政办201662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城县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
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推进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方城县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4日
 
 
方城县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
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
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64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6〕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成品油质量升级对大气环境的改善作用,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实施蓝天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调节相结合,部门管理和属地负责相结合,按照先易后难、平稳有序、优质优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自2016年11月10日起,中石化方城分公司、中石油南阳第十九加油站和其他国有及民营油品批发、零售企业在方城销售网点平稳、有序地从国家第四阶段标准(以下简称国Ⅳ)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全面升级到国家第五阶段标准(以下简称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
二、工作推进安排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2016年11月9日前为油品升级置换期。在前期宣传发动、机构建立、仓储、价格准备工作基础上,2016年11月9日前,中石化方城分公司、中石油南阳第十九加油站和其他国有及民营油品批发、零售企业加油站有序开展了本次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工作。止目前,全县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站点97家,已推行国五标准的站点55家,未完成升级站点42家(11家有证无站,3家已停业)。
为圆满完成我县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工作,下步重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升级范围。全县范围内加油站。
(二)升级时间安排。在对已完成升级的55家进一步规范的基础上,建有站点但未升级的31家加油站要求2016年11月底必须圆满完成油品升级置换任务。
(三)加注升级标识。完成升级置换的油库和加油站应在立式招牌、发油台、加油机、购销发票和提货单车用燃油名称前仍沿用标识“E”,名称后加注“V”字样,同时报县发改、物价、商务、环保、工商、质检部门备案。
(四)优惠供应。在油品升级置换期内,中石化方城分公司、中石油南阳第十九加油站对其他国有和民营油品批发、零售企业加油站按国家规定批发价格每吨让利300元以上,引导其加快升级置换进程;中石化方城分公司、中石油南阳第十九加油站在零售环节,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同期公布的国Ⅳ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让利于消费者。油品升级置换工作结束后,中石化方城分公司、中石油南阳第十九加油站农村板块加油站按照每吨让利100-200元的价格优惠供应;三夏三秋等农忙季节,对农业用油按照普柴价格优惠供应。其他加油站要参照两家公司做法让利供应。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国Ⅴ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方城县国Ⅴ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党组成员侯金耀为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张天庆、县发展改革委主任胡庆玟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县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的质量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委(具体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推动全县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保障供应等工作。
(二)县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省内零售价格,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
(三)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车辆污染排放的监测监控,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改。
(六)县住建局负责监督并依法推进与油品升级置换有关的建筑工程节能减排等工作。
(七)县农业局负责推进与油品升级置换有关的农业方面工作。
(八)县商务局负责积极推动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监督各零售、批发经营单位油品置换行为,监督各加油站按期按质量标准升级油品,确保置换工作无疑漏;负责加油站、油库建设运营的规范与整顿工作,在升级置换期间,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资格年审,对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加油站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九)县食药监(工商)局要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虚假宣传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县质检局负责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计量和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管,依法加强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标准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及时提供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所有品号的计价密度。
(十一)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协调解决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升级置换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依法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十二)县气象局负责成品油销售设施雷电防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中石化方城分公司、中石油南阳第十九加油站负责全县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的供应,确保下属油库和加油站按时完成升级置换工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油品升级置换和市场整顿工作。同时,要加大资源采购、调动力度,制定优惠价格,优先保证其他国有和民营油品批发、零售企业加油站油品供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工作是继我县国Ⅳ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质量升级之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又一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本辖区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合,常态监督。工商、质监和商务等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加强油品质量监督,加大油品质量升级期间的检测频率,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以次充好、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非法加油站要坚决取缔,对多次违规、恶意造假的加油站要从严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和市场整顿工作的不同阶段,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多方位、多角度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中石化方城分公司、中石油南阳第十九加油站所属加油站要做好现场宣传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四)应急防范,妥善处置。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预估因油品质量升级而涨价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全县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质量升级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方城县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方城县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标准
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侯金耀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张天庆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胡庆玟   县发改委主任
    成 员:谢 宁   县商务局副局长
            武广辛   县食药监(工商)局主任科员
            李延莉   县物价办副主任
            杨德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俊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付新生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涟平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苏  平   县农业局副局长
            梁 斯   县国税局副局长
            张 波   县地税局副局长
            刘建新   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王书生   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郑晓梅   县气象局副主任科员
            郭荣生   县发改委副主任                    
            房法勇   中石化方城分公司经理
            吴帅民   中石油南阳第十九加油站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胡庆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委副主任郭荣生、县商务局副局长谢宁、县食药监(工商)局主任科员武广辛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国Ⅴ车用乙醇汽油、柴油的质量升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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